自主學習空間使用規則
2021年04月06日訂定
■ 開放時間
週一~週五 08:00~18:00(秋冬 17:45)
■ 服務項目
■ 使用規則
- 自主學習空間(以下簡稱本空間)之各項器材及資料限於本空間內使用,並於上課鐘響10分鐘內帶相關證件至服務臺辦理。若讀者閱覽一般書籍,不得佔用座位。
- 使用本空間應保持安靜,勿大聲喧嘩;個人觀賞影音,應戴耳機不影響他人為原則,若高聲喧嘩或影響他人使用經勸阻不改善,館員有權要求終止使用。
- 本空間之設備可提供
- 個人資料檢索或影音欣賞,請依電 腦規範使用。
- 2人以上之自主學習、課業探究之小團體使用。
- 空間及設備使用時間以1節為原則,得延長使用1次,中途離座超過15分鐘,視同放棄使用權利,本館得分配其他讀者使用;欲延長使用者,須至服務台登記。
- 使用者應先熟悉器材使用方法,若有不明情事,應向館員洽詢,不得任意操作或嘗試自行修復,否則需負損壞賠償責任。
- 使用閱覽之視聽資料以本館所提供者為原則。資料借用1次不得超過1件。使用完畢應至服務台辦理歸還。
- 查詢及閱覽網路資源時,如需儲存資料,請自備儲存媒體,勿存放於公用電腦器材中。
- 本空間設備不得安裝及執行自備之軟體、禁止利用本空間設備玩遊戲、禁止瀏覽色情、暴力、賭博、犯罪等影響公共安全、社會風俗及違反法律等網站、禁止利用本館網路從事影響公共安全、善良風俗及違反法律等傳播散布行為。
- 使用者應遵守著作權法等相關規定,如違反者,須自行負擔法律責任。
- 於空間閱覽設備及資料,使用完畢應關畢機件、歸妥桌椅,並將所借器材、資料繳還服務台。
- 本規則經圖書館委員會通過,校長核可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